政策动态

关于对瓶片期货交易收取申报费的通知

来源:郑州商品交易所 时间:2024.08.20     访问量:447

郑商函〔2024〕559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结算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41024当晚夜盘交易时起,瓶片期货交易收取申报费,具体如下:

品种

信息量

OTR2

OTR2

瓶片期货

信息量4000

0/

0/

4000笔<信息量8000

0/

1/

信息量8000

2.5/

5/

其中,期货品种申报费根据客户或非期货公司会员在期货合约上的报单成交比(Order to Trade RatioOTR)所在区间以及信息量分梯度计算;期权品种申报费根据客户或非期货公司会员在期权合约月份上的报单成交比所在区间以及信息量分梯度计算(详见附件)。

期货公司会员应当切实加强客户交易行为管理,采取实际有效措施,防范客户出现因申报费透支导致资金不足的情形。

特此通知。

 

附件:

申报费计费说明.docx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4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