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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37”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

来源:“12337”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 时间:2019.12.03     访问量:11091

【平台介绍】

  报  须  知

一、本平台受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如举报其他方面的问题,请直接向有关部门反映。

二、举报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对所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询问、配合调查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对于捏造事实、诬告陷害行为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将依法处理。

三、提倡实名举报(请填写真实姓名、身份信息以及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本平台将严格依法为举报人保密。

四、为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限制恶意重复举报和垃圾信息。为提高平台的运行效率,请不要重复提交举报。

五、请按页面提示填选举报信息,如不了解相关内容请填选“不清楚”。

  关  规  定

一、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二、恶势力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团伙。恶势力一般为三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违法犯罪活动主要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同时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妇女卖淫、强迫妇女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

(以上内容摘自“12337”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

http://www.12337.gov.cn/pcweb/index.aspx

 

 

【如何操作】

一键操作,3分钟完成举报,扫黑除恶启用智能化举报平台

向社会公开发布升级后的智能化举报平台http://www.12337.gov.cn。举报人只需要通过扫描专用二维码、网上搜索“12337”或者点击中国长安网、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微信公众号和微博等举报链接(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就可随时随地、方便快捷地登录平台,一次举报只需填写举报人、被举报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情况和“保护伞”情况4大类信息,一般情况下,只需3分钟即可完成,提交成功后全国扫黑办即可实时受理。

方法一:网上搜索“1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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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二:扫描识别以下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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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三:关注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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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件举报都对应唯一的查询编码,举报人可随时通过查询编码了解举报线索是否受理、核查进度以及核查结果。对于实名举报或者留有联系方式的举报线索,核查单位将在收到线索后30天内与举报人联系,详细了解举报情况,核实举报信息,并在按时限办结后以电话、短信或当面等方式向举报人反馈核查结果。

 

方法四:点击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操作同方式一)

举报平台升级,重在网络化智能化,贵在便捷安全、精准高效。
    更便捷:智能化举报平台以网络为渠道,只需要使用手机或电脑等终端就可以随时随地便捷使用,还可通过网页、微信、微博等多种方式访问。并且考虑到举报人不同年龄、不同地域、不同教育程度的情况,举报平台最大限度地简化填报项目,大部分设为选择项,非常便于操作。
    更安全:为确保举报信息安全,智能化举报平台提升了安全防护水平。举报受理后,线索从互联网转入涉密内网,在此之后的后续全部流程和信息均在涉密内网上运转,可以最大限度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在核查安全上,明确全部核查人员都必须签订保密协议或者作出保密承诺,严防人为失泄密。同时,建立了完备的线索流转、核查、反馈等工作机制,这个过程做到了网上留痕,全程可追溯、可恢复、可倒查。
(以上内容摘自网络知乎https://zhuanlan.zhihu.com/p/67633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