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65号
期权合约最后交易日的修改已由大连商品交易所第四届理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期货合约M2501、C2501、I2501、PG2501、L2501、V2501、PP2501、P2501、A2501、B2501、Y2501、EG2501、EB2501对应的期权合约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1:期权合约表.doc
附件2:期权合约修改对照表.doc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3年11月17日